她用好听的声音轻轻说:
“我叫胡蝶。住在二生活区。”
“我的爱好是看书。”
“最喜欢的作家是前苏联的高尔基,最喜欢的书是高尔基的《童年》。”
……
方棠脑袋里扫来扫去的聚光灯一瞬间熄灭!
***
她张开嘴,表情惊讶。
这时候“第一个这么做的人是天才,第二个这么做的人是庸才”的概念并不清晰,但方棠下意识就觉得很糟糕。
她是不是,不能再说堂吉诃德了?
关键在她挣扎的时候,文婷还补充一句。
“胡蝶很可怜的。听说她姥姥用椅子打过她,而且,她妈妈去了很远的地方,再也不会回来了!”
小孩子总觉得“死”或者“离婚”是非常忌讳的话题,在大人的引导下,刻意说成去了远方。
可大家都心知肚明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。
方棠愣愣地眨着眼睛。
就连她引以为豪的悲惨背景,此时此刻也抛弃了她。
因为那个女孩什么都比她“更多”一点,站在讲台上,闪闪发光——
和林澈一样。
“到你了。”
文婷推了推她。
“方棠?”
方棠回过神来。
她为自己的新发现而难过的时候,不知不觉已经轮到她上台。
可她还没来得及换第二套说辞。
一下子,各种线索在脑海交织,搅成一团,根本理不清楚。
想说的好像很多,可全都是小片段,凑不成一整句。
她站起身,攥着小拳头走上前。
下面一排排学生略微仰着头,微微张开嘴看着她。
表情很像嗷嗷待哺的雏鸟。
方棠脑袋依然乱着。
“我叫方棠,刚搬来第三生活区,我……”
她微微一抿嘴。
大家都用好奇的目光注视着她。
只有一个人很特别。
林澈从教室后对她偷偷挥了挥手,绽放开一个超级灿烂的笑容。
眼睛里有小星星,酒窝也很可爱。
她仿佛能看见他使劲摇着的尾巴。
等着被摸摸头,或者挠挠下巴。
方棠深吸一口气,大声说:“我很喜欢小动物,最喜欢看的栏目是《动物世界》,最喜欢的动物是狗!”
“我的梦想是,训练一只世界上最听话最忠实的狗狗!”
***
一年级的孩子什么梦想都有。
想当宇航员,想当大官,想当科学家。
但绝对没有方棠这样接地气的梦想。
同桌露出不解的神情:“她梦想好奇怪哦。”
完全不知道自己被当成素材的林澈却摇摇头,骄傲地笑起来。
“不是奇怪,是特别。她是最特别的女孩子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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